目前國內大多數的房產項目,樁基一般單獨專業承包,樁基完成后,總包再進場施工施工。
由于樁基施工質量問題或者總包挖土原因,不可避免會出現斷樁。那么,斷樁如何處理呢?這里參考國內某地產公司做法,給出了一個處理原則和方法,以期判定責任,達到快速處理質量問題的目的。
【某地產公司斷樁相關約定】
1、原則:小應變曲線,第一個樁接頭以上部位出現斷樁的,總包單位責任。接頭處(含地面以下第一個樁接頭)出現斷樁的,樁基單位責任。
2、在非標高控制前提下,樁基單位應根據地勘報告及現場情況,及時調整配樁,要求:同一區域內100m*100m范圍,高位樁(超過設計樁頂標高2m)數量不超過5%;高位樁總數量不超過總樁數的5%。
3、如同一區域內,出現成片倒伏、斷樁的高位樁(超過設計樁頂標高2m),基本判斷為樁基單位未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調整配樁,需承擔責任。具體如下:
如果斷樁位置在第一個接頭以下的,樁基單位100%責任,第一個接頭以上的,樁基單位承擔40%責任,總包承擔其余60%責任。
4、如果樁頂標高在設計標高以下的,出現斷樁,樁基單位全責;
5、如果樁頂標高(不超過設計樁頂標高2m)出現斷樁,以斷樁部位界定責任歸屬。
樁頂位于此區間成片斷樁,樁基單位承擔40%責任;如在第一個接頭以下,樁基單位全責。樁頂位于此區間,按接頭定責樁頂位于此區間及以下,出現斷樁,總包單位無責。
【混凝土樁斷樁原因】
斷樁是指鉆孔灌注樁在灌注混凝土的過程中,泥漿或砂礫進入水泥混凝土,把灌注的混凝土隔開并形成上下兩段,造成混凝土變質或截面積受損,從而使樁不能滿足受力要求。
常見的斷樁原因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由于混凝土坍落度過小,或由于石料粒徑過大、導管直徑較小,在灌注過程中堵塞導管,且在混凝土初凝前無法疏通好,不得不提起導管,形成斷樁;
2、由于運輸或等待時間過長等原因使混凝土發生離析,又沒有進行二次攪拌,灌注時大量骨料卡在導管內,不得不提出導管進行清理,引起斷樁;
3、由于水泥結塊或者在冬季施工時因集料含水量較大而凍結成塊,攪拌時沒有將結塊打開,結塊卡在導管內,而在混凝土初凝前不能疏通好,造成斷樁;
4、混凝土灌注過程中發生坍孔,無法清理,或使用吸泥機清理不徹底,使灌注中斷造成斷樁;
5、由于檢測和計算錯誤,導管長度不夠使底口與孔底距離過大,首批灌注的混凝土不能埋住導管底部,從而形成斷樁;
6、由于其他意外原因(如機械故障、停電、材料供應不足等)造成混凝土不能連續灌注,中斷時間超過混凝土初凝時間,致使導管無法提起,形成斷樁。
【斷樁處理的一般方法1】
如果是淺部斷樁且在簡單降水可處理的條件下,最好最經濟的辦法是開挖或沉井處理了。
如果是深部斷樁,那有兩個處理辦法,一是跟設計或檢測商量,擴大上部直徑,以滿足承載力要求,這無非是混凝土問題;二是采用旋噴樁處理
如果場地可以,那你就打扁擔樁好了;如果不行,那就破費了,你用沖擊鉆(十字錐)砸了算了!
最實用的招:現在樁的安全系數都是2(有一段時間是1.65),你自己評估一下,斷樁的承載力能不能達到正常樁的一半
(1)斷樁后如果能夠提出鋼筋籠,可迅速將其提出孔外,然后用沖擊鉆重新鉆孔,清孔后下鋼筋籠,再重新灌注混凝土。
(2)如果因嚴重堵管造成斷樁,且已灌混凝土還未初凝時,在提出并清理導管后可使用測真空負壓原理錘測量出已灌混凝土頂面位置,并準確計算漏斗和導管容積,將導管下沉到已灌混凝土頂面以上大約10cm處,加球膽。
繼續灌注時觀察漏斗內混凝土頂面的位置,當漏斗內混凝土下落填滿導管的瞬間(此時漏斗內混凝土頂面位置可以根據漏斗和導管容積事先計算確定)將導管壓入已灌混凝土頂面以下,即完成濕接樁。
(3)若斷樁位置處于距地表10m以下處,且混凝土已終凝,可使用直徑略小于鋼筋籠內徑的沖擊鉆在原樁位進行沖擊鉆孔至鋼筋籠底口以下1m處,然后往孔內投放適量炸藥,待鋼筋籠松動后整體吊出或一根根吊出。
然后再進行二次擴孔至設計直徑,清孔后重新灌注混凝土。
(4)若斷樁位置處于距地表5m以內,且地質條件良好時,可開挖至斷樁位置,將泥漿或摻雜泥漿的混凝土清除,露出良好的混凝土并鑿毛,將鋼筋上的泥漿清除干凈后,支模澆筑混凝土。拆模后及時回填并夯實。
【斷樁處理的一般方法2】
補沉法
補樁法
送補結合法
糾偏法
擴大承臺法
復合地基法
下面分別簡要介紹:
1、補沉法
預制樁人土深度不足時,或打入樁因土體隆起將樁上抬時,均可采用此法。
2、補樁法
可采用下述兩種的任一種:
2.1 樁基承臺前補樁。當樁距較小時,可采用先鉆孔,后植樁,再沉樁的方法。
2.2 樁基承臺或地下室完成再補靜壓樁。此法的優點是可以利用承臺或地下室結構承受靜壓樁的施工反力,設施簡單,操作方便,不延長工期。
3、補送結合法
當打入樁采用分節連接,逐根沉人時,差的接樁可能發生連接節點脫開的情況,此時可采用送補結合法。
首先是對有疑點的樁復打,使其下沉,把松開的接頭再頂緊,使之具有一定的豎向承載力;
其次,適當補些全長完整的樁,一方面補足整個基礎豎向承載力的不足,另一方面補打的整樁可承受地震荷載。
4、糾偏法
樁身傾斜,但未斷裂,且樁長較短,或因基坑開挖造成樁身傾斜,而未斷裂,可采用局部開挖后用千斤頂糾偏復位法處理。
5、擴大承臺法
由于以下三種原因,原有的樁基承臺平面尺寸滿足不了構造要求或基礎承載力的要求,而需要擴大樁基承臺的面積。
5.1 樁位偏差大。原設計的承臺平面尺寸滿足不了規范規定的構抽真空機真空度造要求,可用擴大承臺法處理。
5.2 考慮樁土共同作用。當單樁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要求,需要擴大承臺并考慮樁與天然地基共同分擔上部結構荷載。
5.3 樁基質量不均勻,防止獨立承臺出現不均勻沉降,或為提高抗震能力,可采用把獨立的樁基承臺連成整塊,提高基礎整體性,或設抗震地梁。
6、復合地基法
此法是利用樁土共同作用的原理,對地基作適當處理,提高地基承載力,更有效的分擔樁基的荷載。常用方法有以下幾種。
6.1 承臺下做換土地基。在樁基承臺施工前,挖除一定深度的土,換成砂石填層分層夯填,然后再在人工地基和樁基上施工承臺。
6.2 樁間增設水泥土樁。當樁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要求時,可采用在樁間土中干噴水泥形成水泥土樁的方法,形成復合地基礎。
7、修改樁型或沉樁參數
7.1 改變樁型。如預制方樁改為預應力管樁等。
7.2 改變樁人土深度。例如預制樁過程中遇到較厚的密實粉砂或粉土層,出現樁下沉困難,甚至發生斷樁事故,此時可采用縮短樁長,增加樁數量,取密實的粉砂層作為持力層。
7.3 改變樁位。如沉樁中遇到堅硬的、不大的地下障礙物,使樁產生傾斜,甚至斷裂時,可采用改變樁位重新沉樁。
7.4 改變沉樁設備。當樁沉人深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可采用大噸位樁架,采用重錘低擊法沉樁。
8、其他方法
8.1 底板架塑料排水板哪面朝上空。
底層地面改為架空樓板,以減填土自重,降低承臺的荷載。
8.2 上部結構卸荷。
有些重大樁基事故處理困難,耗資巨大,耗時過多,只有采取削減上部建筑層數的方法,減小樁基荷載。也有采用輕質高強的隔墻或其他材料代替原設計的厚重結構而減輕上部建筑的自重。
8.3 結塑料防護排水板上構驗算。
但出現樁身混凝土強度不足、單樁承載力偏低等事故,可通過結構驗算等方法尋找處理方案。如驗算結果仍符合規范的要求時,可與設計單位協商,不作專門處理。但此方法屬挖設計潛力,必須征得設計部門的同意,萬不得巳時用之,且應慎之又慎。
8.4 綜合處理法。
選用前述各種方法的幾種綜合應用,往往可取得比較理想的效果。
8.5 采用外圍補樁,增加周邊嵌固,防止或減少樁位側移等。